索引号:000014348/2022-00368
发布机构: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名称: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8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文号:无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0日
效力状态:
邯医保函〔2022〕第45号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8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民进邯郸市委提出的“关于搭建疾病防控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康养城市建设的建议”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协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积极配合市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医保法规政策允许的框架下,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支付机制,调动基层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积极性,力争使65岁以上参保老人和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获得基础、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协议管理
目前,我市符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准入条件的医养结合内设医疗机构可以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规定,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申请机构范围。在医保协议管理工作中,对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同等对待,凡符合相关规定的,均可纳入医保协议管理。
三、助力医养结合综合体建设
医养结合是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程,我局将积极配合医养结合工作牵头部门,协同推进医养结合综合体建设,进一步发挥医保基金对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杠杆作用,持续完善医保与养老的有效衔接机制,不断扩大医养结合服务的覆盖范围,让老年人得到连续、适宜、规范、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
四、优化服务方式,发挥传统服务方式兜底作用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优化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20〕54号)要求,坚持“两条腿”走路,充分运用老年人等群体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保障老年人等群体的基本需求,不以线上可办理为由拒绝窗口受理,切实发挥传统服务方式兜底作用。加强我市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和窗口管理,合理布局服务网点,配备引导人员,提供咨询、指引等服务,畅通家人、亲友等为老年人代办的线下渠道,满足不会上网、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老年人等群体的特殊需要。对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等需要照顾的特殊群体,优化完善无障碍设施,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并提供预约服务、应急服务,积极推广“一站式”服务。对于老年人等群体自行运用智能化方式不熟练的,现场工作人员应主动协助其操作智能化终端设备。进一步提高医疗费用联网直接结算率,尽量减少手工报销,避免群众跑腿、垫资。
五、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2021年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字〔2021〕10号)文件明确:“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批准,各市、县(区)不得自行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待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后再统筹推进。”我市不是国家和省长护险试点地区,接下来我市医保部门将按照国家和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护理服务机构和护理人员为参保人员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保障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
为搭建疾病防控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康养城市建设,扶持医养结合的养老型模式的医疗机构,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实施细则(试行)》(冀医保规〔2020〕4号)等文件要求,可将符合条件的养老型模式的医疗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机构,便于参保的养老居民就医和及时报销。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动康养城市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健康管理和医疗保障服务。感谢民进邯郸市委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
领导签发:李彪
联系人及电话:刘双双3106667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