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邯医保函〔2024〕第27号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047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卫生健康委:
牛换香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县级独立康复机构建设”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为积极应对残疾儿童和人口老龄化,妥善解决失能人员的康复需求,扶持康复医疗机构建设,根据《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冀医保规〔2023〕8号)等文件要求,可将符合条件的康复医院按规定程序纳入医保定点,便于有康复需求的参保群众就医报销。
此外,2024年3月1日起,我市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要求,将“运动疗法”等14个适用于门诊不需要住院的、治疗类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我市6岁(含)以下儿童门诊单独保障范围,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医疗康复保障水平。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
领导签发:叶青
联系人及电话:霍利锋 311190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