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邯医保函〔2024〕第16号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17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民政局:
王吉山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造类养老机构扶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关于将符合条件的改造类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工作,邯郸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医保规〔2023〕8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方便参保人就医购药,遵循技术好、服务优、价格低、布局合理、分类纳入的原则,组织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工作,凡是取得资质且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均可申请纳入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加强医疗保障精细化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供给侧改革,为参保人员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志霞 3106156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