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邯医保函〔2024〕第59号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016号建议的答复
刘宪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村卫生室不提供医保服务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督促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医保定点,开展医保服务。”问题。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办〔2023〕41号)通知要求,我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督导各县(市、区)医保部门与卫生健康、行政审批部门沟通协作,凝聚合力,深入基层一线对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按照简化程序、应纳尽纳的原则进一步扩大村卫生室医保定点覆盖范围,找准村卫生室未纳入定点原因,因情施策,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对暂不符合纳入条件的村卫生室,加强与乡镇卫生院指导联系,下沉乡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村医医保政策熟悉度,指导村医熟悉掌握电脑操作,以乡镇卫生院为支点,鼓励引导村卫生室主动申请医保定点。
医疗保障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加强医疗保障精细化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供给侧改革。医保部门与医疗机构共同努力,以参保群众看好病、少花钱为目标,以合理治疗、规范治疗为手段,以提高技术水平为抓手,切实解决参保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
领导签发:叶青
联系人及电话:王志霞 310615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峰峰矿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