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邯医保函〔2024〕第72号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338号提案的答复
刘孝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医保报销程序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医保结算报销程序需严格遵照国家、省医保政策框架、在国家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中完成。我市参保患者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可以直接结算报销,其中患者住院费用中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在出院时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保基金应支付部分,由医疗保障部门统一与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结算。目前国家、省、市医保政策和信息系统仅支持在患者出院时进行直接报销结算,暂不支持就医中途阶段性结算。对于您的建议,我局将积极向上级医保部门反馈。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1日
领导签发:李彪
联系人及电话:王文静3106667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