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00287
发布机构: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名称: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邯医保函〔2024〕第50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1日
效力状态: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邯医保函〔2024〕第50号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
闫春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医院集采药品供应让民心工程实惠百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带量采购产品信息公示制度
为加强地方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统筹协同,更好地为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各地集采信息服务,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在官网和公众号已同步发布国家、省级联盟、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通知公告和产品信息。
二、目前我市已跟进落实国家、联盟、省药品耗材集采情况
2019年我市跟进国家4+7药品集采中选结果以来,到目前已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采8批333种、耗材3批17种。联盟集采药品5批116种、耗材12批70种。河北省组织药品集采3批155种、耗材5批48种。集中带量采购范围也从化学药扩展到生物药、高值医用耗材,覆盖了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消化道疾病、恶性肿瘤、骨科创伤、口腔种植等领域,实现了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买到价格低质量好的药品惠民政策。
三、加强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使用管控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使用行为,加强使用管控工作,我局早在2018年医保部门组建之初便设立了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管控中心,2021年5月出台了《邯郸市药品采购使用管控办法的通知》(邯医保函〔2021〕22 号)和《邯郸市医用耗材采购使用管控办法的通知》(邯医保函〔2021〕26号),几年以来一直常态化充分利用招采子系统采购数据订单明细追踪功能和定期通报提醒异常采购使用大数据分析,引导医疗机构合理使用质优价低的药品和医用耗材。
2024年以来,我局在医疗机构“只采贵的,不采对的”现象上持续发力,充分利用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与医保结算平台大数据筛选分析,对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线下采购17家医疗机构、高值耗材网采率不达标8家医疗机构、全采购非中选药品10家医疗机构、采购非中选药品占比较高219家医疗机构、采购重点监控目录中成药6家医疗机构、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未完成协议量1家医疗机构、采购非中选医用耗材14家医疗机构进行约谈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
四、畅通集采药品入院渠道,开展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供应
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调整河北省短缺药品清单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国家和省清单药品重点监测和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卫健委已将20个县(市、区)卫健行政部门及300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国家短缺药品直报系统。目前我市清单内上报短缺药品信息5条,涉及2种药品,属于生产和原料短缺问题无法解决的均已上报省级,圆满完成短缺药品报送及处理工作,保障了医疗机构临床正常用药。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结合提案所提建议,不断总结经验。积极跟进落实国家、省和联盟组织的带量采购工作,确保各项政策在我市顺利落地实施。同时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管控,按照同质低价的使用原则,加大力度督导医疗机构合理采购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并保持与市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的沟通,了解各部门的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进展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医疗机构药品出现供应问题。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1日
领导签发:李彪
联系人及电话:韩光 3111283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卫生健康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