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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医疗保障局邯郸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2024/06/25 1.9k 阅读 245 点赞

索引号:000014348/2024-04113

发布机构: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名称:邯郸市医疗保障局邯郸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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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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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医疗保障局邯郸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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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邯郸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邯医保〔202410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冀南新区组织人事局、财政局、税务局,市医保公共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38号)和《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的通知》(冀医保字﹝2019﹞40号)文件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以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核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依据。低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高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

根据我市2023年劳动工资统计有关数据,经测算,2023年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3678.71元。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73678.71元。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邯郸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        

                             202462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