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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A
邯医保函〔2024〕第78号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259号建议的答复
裴雪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医保支付政策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施DRG付费定点医疗机构,取消当地住院统筹医保基金月控额度和总控制额度,或上调住院统筹控制定额基数”的建议
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医疗保障基金市级统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邯政办规﹝2020﹞14号)文件规定,邯郸市医保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管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实行“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为进一步防范化解基金风险,在严格执行基金财务制度、预算决算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基金调控,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
我市于2023年年底实现按病组(DRG)付费改革四个全覆盖任务目标。2024年市医保局单独测算确定按病组(DRG)付费预算额度,用于全市所有按病组(DRG)付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的支付,按病组(DRG)付费定点医疗机构不再单独设置总额控制额度。
二、关于“医保局与县各公立医院在国家医保政策的改变上及时沟通,包括DRG付费政策方面”的建议
我市自2019年5月被确定为国家DRG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城市以来,市医保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等工作,与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密切协作,共同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
2023年,市医保局共组织了7批次病案编码培训及现场带教活动,覆盖各县(市、区)共85家定点医疗机构参训,查阅病历3500余份,覆盖医疗机构各临床专业;同时,建立常态化交流调研机制,开展我市DRG支付方式改革“月月谈”活动,及时与医疗机构交流改革工作中的做法经验成效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目前已开展10次“月月谈”活动,累计4000余人次参加线上培训,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2024年,市医保局计划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加强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专业能力建设,按照国家DRG支付方式技术规范和要求,开展系列培训,不断提升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推动医疗机构协同改革,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做好编码管理、信息传输、清单质控等工作,充分发挥DRG支付方式改革付费机制、管理机制、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等引导作用,促进医院精细化管理、高质量发展。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20日
领导签发:叶青
联系人及电话:王亮3111589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大名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