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5-10588
发布机构: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名称: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239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无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0日
效力状态: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邯医保函〔2025〕第115号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239号建议的答复
刘姿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市生育保险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扩大我市生育保险覆盖人群的建议
在该建议中,您提出“将我市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根据《邯郸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目前我市按缴费基数7.9%缴费的用人单位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和生育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和生育津贴;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中的女性以及男职工未就业且未参保城乡居民医保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职工的50%,不享受生育津贴。
对于能否扩大生育保险待遇覆盖范围,使灵活就业人员能够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我局将结合基金运行情况和上级政策导向,探索通过调整缴费政策(如增设生育保险单独缴费档次)或优化现有灵活就业参保模式等形式,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待遇水平。
二、关于优化生育津贴申领流程直接发到个人账户的建议
我市自2025年7月1日起已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参保人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申领生育津贴。具体流程可关注“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询或拨打0310-7012345咨询。
您提出的建议对我市医保改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局将持续深化改革,努力构建更加公平、便捷、可持续的生育保障体系。恳请您继续监督支持!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16日
领导签发:李彪
联系人及电话:王文静 310666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