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50908
发布机构: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名称:关于公开征集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举报线索的通告
文号:无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1日
效力状态:
关于公开征集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举报线索的通告
尊敬的参保人员、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欺诈骗保行为,侵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挑战的是医保法治的公平正义,打击欺诈骗保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筑牢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线,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欢迎大家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举报反映涉嫌欺诈骗保问题,我们将对您举报的问题核实后认真处理,并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一、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主要包括:
(一)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为参保人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挂名(冒名顶替)住院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二)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三)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1.伪造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
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4.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四)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
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
3.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五)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二、举报奖励
提供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500元到10万元不等的奖励。具体申领程序和奖励标准按照《河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暂行)》规定执行。
三、投诉举报方式
(一)投诉邮箱 hdsybjjb@163.com
(二)市级举报电话 3019110
(三)来信地址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路343号415室
(四)各县(市、区)医保局举报电话
|
序号 |
县区名称 |
举报电话 |
|
1 |
成 安 县 |
7268110 |
|
2 |
磁 县 |
2321866 |
|
3 |
丛 台 区 |
3137110 |
|
4 |
大 名 县 |
6587655 |
|
5 |
肥 乡 区 |
8658110 |
|
6 |
峰峰矿区 |
5160110 |
|
7 |
复 兴 区 |
4084110 |
|
8 |
馆 陶 县 |
2833110 |
|
9 |
广 平 县 |
2677110 |
|
10 |
邯 山 区 |
3120110 |
|
11 |
鸡 泽 县 |
7529110 |
|
12 |
冀南新区 |
6297110 |
|
13 |
经济开发区 |
8096110 |
|
14 |
临 漳 县 |
7850110 |
|
15 |
邱 县 |
3578110 |
|
16 |
曲 周 县 |
5376110 |
|
17 |
涉 县 |
3892509 |
|
18 |
魏 县 |
3566110 |
|
19 |
武 安 市 |
5686110 |
|
20 |
永 年 区 |
6668110 |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