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54231
发布机构: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名称: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纳入的公告
文号:无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8日
效力状态:
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纳入的公告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冀南新区、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各级有关医药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实施细则(试行)》(冀医保规〔2020〕4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实际,开展2021年第二季度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纳入工作,现将公告发布如下:
一、纳入流程
医药机构纳入定点流程包括公布条件、申请受理、资料审核、现场考察、专家评估、培训考试、协商谈判、公告结果等主要环节。
二、申请条件
新增定点纳入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技术好。综合医院技术力量要优于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标准;专科医院要优于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或同级综合医院的对应科室;门诊须具备特色诊疗,如特色中医,互联网诊疗等,技术力量要优于现有定点。
(二)服务优。就医指南、导诊及便民服务设施完善,环境整洁、就医秩序良好;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好,住院手续简便、快捷;同等条件下,能够提供节假日门诊服务或急诊服务的医疗机构、有互联网诊疗服务者优先。
(三)价格低。严格按照目录优先配备和使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执行邯郸市的医保支付政策。
(四)布局合理。按照区域布局情况,合理规划、因地制宜。根据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保基金收支、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确定定点医药机构的资源配置。
(五)分类纳入。普通门诊定点、普通住院定点、定点零售药店等按类别,根据对应标准分别纳入。
三、受理方式
市内五区申请城镇职工定点的医药机构到市医疗保障局申请,申请丛台区、复兴区城乡居民定点的医药机构到丛台区、复兴区医疗保障局申请,其他各县(市、区)的医药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所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申请。
书面受理,文件及相关表格下载地址:ybyycgg@126.com,密码:yyc123456。
四、受理时限
2021年5月17日--2021年5月21日
五、受理机构
1.市本级
受理机构: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地 址:邯郸市人民东路343号六楼603
联 系 人:王志霞
咨询电话:3111200
2.武安市
受理机构:武安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武安市富强街481号
联 系 人:医药服务管理科
咨询电话:5665056
3.邱县
受理机构:邱县医疗保障局
地 址:邱县行政服务中心东大厅
联 系 人:李 强
咨询电话:8366196
4.曲周县
受理机构:曲周县医疗保障局
地 址:曲周县城投大厦四楼东侧
联 系 人:石明超 宋红强
咨询电话:8858070 8858171
5.涉县
受理机构:涉县医疗保障局
地 址:涉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郭 强
咨询电话:3892509
6.广平县
受理机构:广平县医疗保障局
地 址:广平县广安路与青莲街交叉口北行20米
联 系 人:王小慧
咨询电话:2511139
7.磁县
受理机构:磁县医疗保障局
地 址:磁县仁和路158号
联 系 人:刘 娇
咨询电话:2320062
8.临漳县
受理机构:临漳县医疗保障局
地 址:临漳县永阳路9号政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王晓强
咨询电话:7862856
9.大名县
受理机构:大名县医疗保障局
地 址:大名县北京路与元城街路口东北角
联 系 人:王志军
咨询电话:6562755
10.丛台区
受理机构:丛台区医疗保障局
地 址:丛台路甲45号
联 系 人:王 蓓
咨询电话:3111642
11.复兴区
受理机构:复兴区医疗保障局
地 址:复兴区人民西路315号
联 系 人:刘世杰
咨询电话:4088123
12.峰峰矿区
受理机构:峰峰矿区医疗保障局
地 址:峰峰矿区临水镇滏阳东路23号
联 系 人:韩进鹏
咨询电话:5160110
13.永年区
受理机构:永年区医疗保障局
地 址:永年区洺兴南街216号
联 系 人:闫翠敏
咨询电话:6885089
14.肥乡区
受理机构:肥乡区医疗保障局
地 址:肥乡区希望街北段
联 系 人:唐兆君
咨询电话:8658388
附件:
1.申请纳入普通门诊定点的医疗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2.申请纳入普通住院定点的医疗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3.申请纳入定点的零售药店应当具备的条件;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