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69416
发布机构: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名称: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17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文号:无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9日
效力状态:
邯医保函〔2021〕第178号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17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
肥乡区政协提出的“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关问题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的要求,我局拟出台有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重点保障群众负担较重的多发病、慢性病。主要内容:一是我市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的基本原则,即立足基本,依托基层,增强门诊保障能力,减轻患者门诊就医负担;二是保障范围,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均可享受门诊统筹医疗保险待遇。三是实施主体,门诊统筹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符合条件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四是支付标准,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乡级50%,村级60%。我市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制度的出台将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的普惠面,增强医疗保险基金的共济性,切实减轻参保人员门诊费用负担,进一步支持基层医疗发展,改善基层医疗条件。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19日
领导签发:李彪
联系人及电话:陈刚 3111525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