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69408
发布机构: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名称: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9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文号:无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2日
效力状态:
邯医保函〔2021〕169号
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9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邯郸市民政局:
卢海峰代表提出的“关于采取多种模式,大力发展养老事业的建议”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关于加大医保支持力度和监管力度的问题。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实施细则(试行)》(冀医保规〔2020〕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方便参保人就医购药,遵循技术好、服务优、价格低、布局合理、分类纳入的原则,组织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工作,凡是取得资质且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均可申请纳入定点医疗机构。代表提出“医院内设置的养老服务机构,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据实结算。”的建议,由于医院内设置的养老服务机构,不属于医疗机构,不具备申请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条件。
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加强医疗保障精细化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供给侧改革,为参保人员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2日
领导签发:张卫刚
联系人及电话:王志霞 311120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