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00334
发布机构: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名称: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148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文号:无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3日
效力状态:
邯医保函〔2022〕第20号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148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吴振山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外来老年人口权益保护的建议”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外来老年人口在参保地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我市参加,享受我市城乡居民待遇,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住院费用出院直接报销。外来老年人口在参保地已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备案管理与医保待遇政策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在异地就医备案后,住院发生费用可按规定直接报销。此外,自2021年9月1日起,我省实施省内就医无异地,省内其他地市参保人员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就医无需备案,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直接报销。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3日
领导签发:李彪
联系人及电话:薛向东 3106667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