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00363
发布机构: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名称: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9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文号:无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0日
效力状态:
邯医保函〔2022〕第46号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9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张建平委员提出的“关于对全市适龄女性开展宫颈癌疫苗免费接种的建议”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根据当前我国医疗卫生体系制度的安排,公共卫生服务向全体居民提供的公益性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的项目,均属于公共卫生服务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国家医疗保障局于2020年7月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预防性疫苗不得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根据这些规定,宫颈癌疫苗及相关接种费用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给予解决。
从现阶段医保制度整体发展情况、群众疾病治疗需求及医疗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来看,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处于“保基本”,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阶段,暂时还没有能力将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扩大至宫颈癌疫苗类非治疗性项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持续做好便民、惠民、利民医保政策。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
领导签发:张卫刚
联系人及电话:王怡博3118396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