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00392
发布机构: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名称: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395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无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31日
效力状态:
办理结果:A
邯医保函〔2022〕74号
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395号建议的答复
赵秀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基层医院医保基金总额预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建议医保局在对基层医院进行医保资金预付时应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估,综合评估后在三年平均值的基础上至少增加20%--30%。”问题。按照医保“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为了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防止医疗机构过度治疗、过度用药,不增加参保群众负担,解决参保群众看病贵问题,经过对医疗费用数据科学测算,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制定了医疗机构“总额控制”、“次均费用”等管理制度。此管理制度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有效遏制了医疗机构费用的不合理增长。2020年以来,综合考虑医疗领域在新技术、新项目、新药品应用的实际需求,使管理更加科学化、精细化,对医疗机构已不再单一运用“总额控制”“次均费用”的方式进行控额管理,而是按照科学合理原则,以定点医疗机构历史费用数据(前三年)和医疗保险基金预算为基础,综合考虑医疗成本上涨、统筹基金和医疗服务变动等情况,科学测算,合理进行总额预算,以超限制用药、医嘱与费用清单不符、医嘱与治疗单不符等问题进行费用相应核减。
根据《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2021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实行总额预算管理的通知》(邯医保发〔2021〕18号)的规定,各县(市、区)结合本辖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实际情况,以前三年居民医保基金支出加权平均数为依据,经合理测算,制定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分配表,并贯彻执行。同时,《通知》也建议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对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住院费用实行总额预算下的多种支付方式。
邯郸市自2019年5月被确定为国家DRG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城市以来,按照“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际付费”的总体思路有序开展试点工作。2021年初,已在四家三甲医院实施实际付费,形成了一整套试点经验;2022年在全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推广。邯郸市医疗保障局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市卫健委印发执行《关于开展日间手术医保支付试点工作的通知》,将符合DRG入组条件的日间手术病种统一纳入DRG付费管理,实现了医保定额支付、医院节余留用、患者费用降低的目的。
医疗保障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加强医疗保障精细化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供给侧改革。医保部门与医疗机构共同努力,以为群众看好病、少花钱为目标,以合理治疗、规范治疗为手段,以提高技术水平为抓手,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31日
领导签发:张卫刚
联系人及电话:王志霞310615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