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邯医保函〔2024〕第42号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49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卫生健康委:
孙学兵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紧密型医联体尽快落地建议”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是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对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医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按照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冀卫发〔2024〕3号)文件要求,我局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对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预算管理下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加强医疗费用增长率、医保报销比例、基层就诊率、县域内基金支出比例、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等方面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结余留用及合理超支分担挂钩。完善结余留用机制,结余资金作为县域医共体业务收入,其中60%-70%可用于医务人员薪酬发放,30%-40%用于医疗机构发展。健全统筹医保基金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对适宜基层开展的部分病种,逐步探索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同病同付。压实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监督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医保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对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实行差别化支付政策,对医共体内部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探索在乡镇卫生院开展“日间病房”医保付费改革工作。
二、完善医疗保障配套政策
实施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统筹支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对于换药、注射、输液、采血等均质化程度高的医疗服务项目,明确具体范围,逐步实施县域同城同价。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促进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等医疗服务向基层延伸。落实国家增设农村地区适宜卫生服务项目要求,逐步提高乡村医疗机构服务性收入占比。将符合条件的集采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减轻参保群众就医费用负担。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0日
领导签发:叶青
联系人及电话:杨国平3118396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