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5-10579
发布机构: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名称: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027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无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0日
效力状态: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邯医保函〔2025〕第74号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027号建议的答复
高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门诊药店药品价格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药品价格管理现状
按照国家规定,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执行政府定价外,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药房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此外,为方便患者多种渠道购买质优价宜的药品,我市门诊统筹定点药店和国谈双通道定点药店国谈药品实行零加成销售,医保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在省平台挂网价基础上加价不超过10%进行销售,其他医保目录内药品在省平台挂网价基础上加价不超过15%进行销售。
二、价格治理主要措施
为切实减轻群众购药负担,在常态化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的基础上,我局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逐步加大对门诊保障定点药店的价格监测管理力度。一是按照省局部署,将门诊统筹药店纳入不网采不结算范围,要求其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进行线上采购,规范采购行为;二是开发药店医院药品比价系统为参保人自动筛选出该药品各药店与医院销售价格,实现价格公开透明,引导药店合理定价;三是开发了定点药店医保药品量价比较指数功能和超众数价功能,加强药品价格监测,促进定点药店医保药品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四是加大监管处罚力度。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对药品价格的检查,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通过有力的价格执法手段,持续稳定我市药品价格秩序。
三、下一步工作
今后,我局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药品价格治理决策部署,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法,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一是积极与省医保局沟通对接,扎实推进定点药店通过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线上采购药品;二是利用好定点药店医保药品量价比较指数功能和超众数价功能进行药品价格治理,促进定点药店医保药品价格回归合理区间;三是加大风险品种治理力度,确保全市风险品种保持在一定价格水平。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5日
领导签发:李彪
联系人及电话:胡志刚311108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