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60259
发布机构: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名称:对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无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其他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4日
效力状态: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医疗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20〕13号)文件精神,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
一、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原普通门诊报销的基础上,经精细测算基金可承受能力和广泛征求意见,于2021年1月1日起实行门诊统筹制度。按照省医疗保障局指导意见,各市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原则上为50%左右,我市政策具体规定为,参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合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居民医保基金按50%比例支付,每人每年支付限额为75元,超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负担。连续参保的居民年度内未达到最高支付限额的剩余部分,逐年累计使用,中断参保缴费的累计限额清零。这一政策符合门诊统筹制度的基本要求,且与我市医保基金运行现状相适应,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政策的完善和医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门诊统筹的待遇标准也会随之调整。
二、按照国家、省关于将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的统一要求,我市将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政策范围内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高血压225元/年/人,糖尿病375元/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经认定后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拿药,享受医保待遇,病情达到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认定标准的,可申请慢性病资格,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
三、2021年1月1日起我市提高了门诊慢性病待遇标准,门诊慢性病病种从15种增加为29种,年度支付限额根据病种不同提高至2500元—4500元不等。市医疗保障局建立了慢特病“1+N”服务体系,目前已依托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设置了122家慢特病服务站,布局安排、功能设定、信息化建设、规章制度各项工作已全面到位,慢性病患者可就近在慢特病服务站享受医保报销和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免除慢性病患者需办理住院手续才能报销的繁琐程序,同时有利于对医保基金的监管。
四、目前我局已起草了日间手术医保待遇政策,将手术时间短、花费少、恢复快的部分病种纳入日间手术报销范围,极大地减少病人住院时间,不仅使门诊患者享受住院报销比例,减轻参保人员负担,还可免去患者家属在病房陪护的不便,节省部分住院费、护理费,同时有利于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更可提高医院住院周转率,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改善医疗服务质量。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