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65820
发布机构: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名称: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233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无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其他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7日
效力状态: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233号提案的答复
何立明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长期慢性病患者复审、处方要求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慢性病复检。为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方便我市慢性病参保患者就医购药,我局印发了《关于取消使用邯郸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长期慢性病诊疗证及复检有关事宜的通知》(邯医保函﹝2020﹞251号),根据该通知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邯郸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长期慢性病门诊待遇复检。今年7月1日起,我市取消了城乡居民慢性病复检。同时,取消使用邯郸市长期慢性病诊疗证,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的参保患者凭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凭证、慢性病专用处方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二、购药时间。疫情期间,为方便慢性病患者购药,减少其往返医药机构的次数,目前我市执行慢性病患者一次购药量最长不超过3个月。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卫健委沟通,结合新出台的《长期处方管理规范》,合理制定我市慢性病患者购药时间。同时,为了保障慢特病患者用药,提高集采药品的可及性,更好为参保患者服务,我局正在积极探索慢特病“1+N”管理服务体系建设。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7日
领导签发:付学亮
联系人及电话:闫军祥 3111916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