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65806
发布机构: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名称: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无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其他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8日
效力状态:
办理结果:B
邯医保函〔2021〕180号
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答复
职冬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医保年度结转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医疗保障基金市级统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邯政办规〔2020〕14号)要求,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实施市级统筹,我市参保人员可在全市任意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享受同等医疗保障待遇,市域内统一联网,参保人直接结算。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障待遇政策,方便参保群众就医,真正减轻群众负担,2020年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印发了《邯郸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邯医保规〔2020〕2号),文件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参保居民跨年度住院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出院日期所在年度支付限额,起付标准按住院日期所在年度执行,个人自付费用累计到出院日期所在年度,和大病保险接轨。
由于上述政策执行起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涉及医保待遇调整,需在医保信息系统中修改设置,因此住院时间横跨2020年和2021年的患者需办理年终结转,自2021年起享受新政策相关医保待遇。
按照政策规定,今后年度参保人员跨年度住院的,不用再办理跨年结转,通过提高信息化水平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18日
领导签发:李 彪
联系人及电话:郭立楠 8010332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