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65794
发布机构: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名称: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无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其他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6日
效力状态:
办理结果:A
邯医保函〔2021〕193号
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的答复
杨桃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县级医院医保资金次均费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建议医保部门能给予县级医院医保资金政策的支持,提高县医院住院患者次均费用,让老百姓真正大病不出县,也让基层县级医院能持续发展”问题。按照医保“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为了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防止医疗机构过度治疗、过度用药,不增加参保群众负担,解决参保群众看病贵问题,经过对医疗费用数据科学测算,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制定了医疗机构“次均费用”、“总额控制”等管理制度。此管理制度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有效遏制了医疗机构费用的不合理增长。2020年以来,综合考虑医疗领域在新技术、新项目、新药品应用的实际需求,使管理更加科学化、精细化,对医疗机构已不再单一运用“次均费用”的方式进行控额管理,而是以超限制用药、医嘱与费用清单不符、医嘱与治疗单不符等问题进行费用相应核减。
邯郸市自2019年5月被确定为国家DRG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城市以来,按照“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际付费”的总体思路有序开展试点工作。2021年初,已在四家三甲医院实施实际付费,形成了一整套试点经验,待条件成熟后进行推广,届时县医院有条件将实行DRG付费。同时,邯郸市医疗保障局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市卫健委于2021年10月1日印发执行《关于开展日间手术医保支付试点工作的通知》,将符合DRG入组条件的日间手术病种统一纳入DRG付费管理,实现了医保定额支付、医院节余留用、患者费用降低的目的。
医疗保障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加强医疗保障精细化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供给侧改革。医保部门与医疗机构共同努力,以为群众看好病、少花钱为目标,以合理治疗、规范治疗为手段,以提高技术水平为抓手,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26日
领导签发:张卫刚
联系人及电话:王志霞 311120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