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邯医保函〔2024〕第46号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25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卫生健康委:
临漳县政协提出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建设的建议”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为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医疗保障部门重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功能,采取多种措施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健康发展,促进基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
一是完善基层医疗保障政策,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我市不断推进医疗保障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范围内统一医疗保障覆盖范围,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90%。二是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行乡村一体化改革,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管理要求。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办〔2023〕41号)要求,将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100%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实现了“小病不出村”,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0日
领导签发:叶青
联系人及电话:霍利锋3111908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