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
医保其他医保其他信息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15号提案的答复

2025/09/10 1.7w 阅读 116 点赞

索引号:000014348/2025-10572

发布机构: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名称: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15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无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0日

效力状态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15号提案的答复
【字号: ""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邯医保函〔202586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政协邯郸市第十委员

次会议第315提案的答复

邵连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居民医保筹资周期性调整机制建议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由个人缴费和财政配套两部分组成,两部分具体数额均为变量,国家医保局每年按照一定的费率确定居民医保缴费最低标准。省医保局在集中征缴期(每年9月至12月底)启动前结合本省实际研究确定本省具体数额并向社会公布,税务部门负责征缴个人缴费部分。河北省多年来一直执行全国最低缴费标准,2018年我市医保局组建以来,一直按要求执行省缴费标准。下一步,我局将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向国家、省医保局反馈您的建议。

二、关于建立连续缴费激励机制建议

根据《河北省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若干政策措施》(冀医保发〔2024〕7号)文件精神,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提高大病保险待遇。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前期积累的奖励额度继续保留。

除省政策规定外,根据我市《邯郸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邯医保规〔2022〕1号)第七条规定,参保缴费年限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挂钩。每连续参保缴费5年(自2021年缴费起),住院报销比例增加1个百分点,累计提高比例最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第十八条门诊待遇部分规定,我市参保居民在我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合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居民医保基金按50%比例支付,每人每年支付限额为75元,超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负担,年度内未达到最高支付限额的剩余部分,逐年累计使用。

三、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建议

医保基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运行,各项待遇均需在维持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前提下制定。在医保基金收入相对固定且随人口减少呈现减少趋势的前提下,门诊、住院,慢特病和生育等各项待遇支出互相制约,制定医保政策时需考虑各项支出的平衡。例如安阳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60%,年度累计支付限额430元,高于我市(报销比例50%,年度累计支付限额75元)标准;其门诊慢性病单病种年度支付限额主要在300-800之间,低于我市(2500-4500之间)标准;生育定额报销标准自然分娩1000元,剖宫产2000元低于我市(自然分娩2000元,剖宫产2500元)标准。对于您的建议,我局将结合我市医保基金实际情况,综合我市门诊慢特病、住院、生育等项目保障水平,予以研究。对于您建议中提到的交界地区人员前往外省参保的情况,我局将督促指导当地医保部门加大对我市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我市医保政策优势和综合保障情况,增强群众的参保信心。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5521

领导签发:李彪

联系人及电话:王文静3106667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政协提案委员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