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冀政办字〔2020〕198号)(以下简称《意见》),2021年2月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以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线上线下融合等新业态新模式为特征的新型消费迅速发展,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传统接触式线下消费受到影响,新型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保障了居民日常生活需要,推动了消费恢复,促进了经济企稳回升。但是,新型消费领域发展还存在基础设施不足、服务能力偏弱、监管规范滞后等短板和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着力补齐新型消费短板、以新业态新模式为引领加快新型消费发展,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论述,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学习借鉴浙江杭州、山东济南等先进地市经验做法,研究提出了《实施意见》。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6部分22条。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我市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3个方面内容。
第二部分是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提出了加快构建数字化消费生态体系、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双向提速、鼓励企业依托新型消费拓展国际市场3个方面措施。
第三部分是加快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提出了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完善商贸流通基础设施、推动智能化技术集成创新应用、安全有序推进数据商用、建设新型消费网络节点5个方面措施。
第四部分是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提出了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完善包容审慎和协同监管、健全服务标准体系、简化优化证照办理4个方面措施。
第五部分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出了强化财政支持、优化金融服务、完善劳动保障政策3个方面措施。
第六部分是强化组织保障。提出了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测评估、注重宣传引导4个方面措施。
三、出台意义
《实施意见》的制定出台顺应了当前科技、产业、消费需求发展趋势,明晰了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的发展方向,着力增强软硬件基础设施支撑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推动网络数字技术和各类消费业态深度融合,努力壮大新型消费、升级消费,为扩大内需提供动力。通过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政策环境,进一步发挥好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在服务、规范、监管方面的作用,将为新业态新模式引领下的新型消费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