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02966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名称: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住户调查和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文号:政办白头〔2022〕—15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9日
效力状态: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市住户调查和大样本轮换工作的
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切实做好全市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进一步提高调查样本代表性和调查数据质量,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1〕108号)、《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关于开展全省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冀调字〔2022〕5号)要求,结合邯郸实际,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住户调查是党政领导、社会各界了解城乡居民就业、居住、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的重要途径,是检验改革发展成果能否惠及城乡居民的重要标准。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是防止样本老化,保证样本代表性的需要。本次大样本轮换结果,将对今后5年邯郸市住户调查数据质量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有重大影响。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及常规住户类调查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严格执行住户调查制度和规范化规程,确保全市住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密切协调配合,强化宣传引导
国家统计局邯郸调查队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住户调查和大样本轮换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市相关单位要积极协助调查工作,提供必备的条件和保障。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调查样本所在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密切协作配合,依法协助统计调查部门做好调查摸底、开户、样本维护和数据采集等各项工作。各县(市、区)要强化宣传引导,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争取社会各界和调查对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引导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填报调查资料,为保障住户调查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大样本轮换工作的有序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三、落实工作保障,提供必要条件
按照分级负担原则,以县(市、区)为总体的住户类调查经费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大住户调查工作经费保障力度,把住户常规调查和大样本轮换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足额落实调查经费,保障调查户记账补贴、辅助调查员补贴、宣传动员、业务培训和所需设备等经费拨付到位。结合当地收入水平和物价水平,适当提高调查补贴标准。同时,要加强人员配备,充实人员力量,保证有两名专业人员专职从事住户类常规调查。相关单位及抽中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选拔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强,能适应现代统计需要的工作人员从事住户调查工作,并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住户调查和大样本轮换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优质完成。
四、坚持党建引领,加大培训力度
大样本轮换工作涉及面广、环节多、技术难度大、时间安排紧,各县(市、区)要坚持党建引领,统筹发挥党建对样本轮换业务的引领作用,积极创新党建活动形式,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有效激发党员辅助调查员和党员调查户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宣传样本轮换过程中的先进典型案例,努力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互促。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细化培训内容,切实注重培训效果,同时要深入调查一线进行现场教学和实地督导,确保各级统计调查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方案要求,保障样本轮换工作不走样。
五、依法依规调查,强化质量控制
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社会关注度高,数据质量要求更高。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规定,以及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住户调查和大样本轮换工作,加强全流程数据质量控制,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调查,坚决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各环节工作依法依规、科学规范,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在新样本中积极推进电子记账,有效提升数据采集处理效率和质量。
六、统筹疫情防控,安全开展调查
各县(市、区)要密切关注本地疫情动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大样本轮换及常规住户类调查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调查。要坚持底线思维,针对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提前制定预案,遇有重大情况须及时向上级统计调查部门请示报告。要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在现场调查中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开展现场调查时应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切实保障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安全。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