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02967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名称: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全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及其职责的通知
文号:政办白头〔2022〕—17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01日
效力状态: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全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牵头部门及其职责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冀传〔2022〕1号),扎实推进我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各辖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全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主要负责行业指导和工作督导,请相关单位积极配合、抓好落实。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