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12880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名称: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切实提升疫情防控中企业...
文号:邯政办字〔2022〕65号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4日
效力状态:
关于印发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切实提升疫情防控中企业、群众办事和服务保障
便利化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切实提升疫情防控中企业、群众办事和服务保障便利化水平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切实提升疫情防控中企业、群众办事和服务保障
便利化水平工作方案
为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发挥数据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市一体化平台)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无接触办理,进一步方便疫情防控中企业、群众正常办事,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切实提升疫情防控中企业、群众办事和服务保障便利化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6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升企业和群众疫情防控期间办事便利化水平
(一)强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加强电子签章管理,完善电子签章制作、备案管理等功能,实现政务服务领域电子签章统一数据管理、统一资源分配、统一服务调用,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供电子签章服务。融合电子证照系统和线下用印管理,构建电子证照制证与共享应用体系,实现电子证照全量归集和证照数据共享应用,支撑“减材料”“线上核验”等网上政务服务场景应用。进一步推进市一体化平台与省电子证照库对接,拓展证照数据调用形式,支持申请人通过“冀时办”卡证包线上授权调用和线下扫码亮证,免于提交证明材料,实现平台办理事项“免证办”。(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二)持续拓展网办深度。推进政务服务领域电子印章制作备案和互通互认,覆盖层级由市、县两级拓展至市、县、乡、村四级。依托市一体化平台全面推行过程文书和办理结果电子化,全市汇聚电子证照种类达到100种以上,并依托省一体化平台实现网上送达,减少申请人跑动次数。深化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推进市一体化平台和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平台整合,完善纵向、横向对接机制,动态更新市级数据资源目录,有效衔接国家、省级数据资源更新,推动数据资源按需共享,提升数据共享服务能力和效率。通过电子印章、电子证照、身份识别、数据共享等手段应用,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网上好办”升级,进一步拓展网办深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行政审批局等有关单位)
(三)推进网上服务优化升级。规范网上办事入口,各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要将本辖区、本系统网站内政务服务栏目链接到河北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事项信息与“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保持数据同源。梳理企业和群众高频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以视频动画、宣传手册等形式,提供网上办事在线咨询、智能引导服务。以河北政务服务网邯郸旗舰店为载体,整合我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增加更多利企便民应用,凸显区域优势,差异化展示邯郸政务服务特色。充分利用河北政务服务网主题集成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服务、工程建设项目专区、跨省通办专区、全省通办专区等专区建设成果,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的在线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行政审批局等有关单位)
(四)推动更多服务“掌上办”。各县(市、区)、市有关单位要以“冀时办”为统一移动政务服务总入口,已建的政务服务移动端要加快向“冀时办”整合,新增应用需求要依托“冀时办”开发,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掌上办”服务。推动市一体化平台升级改造,开发移动端申报页面接入“冀时办”,实现平台办理事项移动端无差别网上申报。依托“冀时办”电子卡证包功能,推动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营业证照、医保电子凭证等高频电子证照在公共服务、执法检查等场景中广泛应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等有关单位)
(五)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加强网上办事宣传引导,鼓励企业和群众使用河北政务服务网、“冀时办”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实现线上预约、查询进度、补正材料和领取结果,广泛开展自助服务、帮办代办服务,减少现场等待和办理时间,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同时保留必要的线下办理渠道,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满足特殊群体线下办事需求。(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大力实施“政务服务就近办、网上办、自助办”提升工程,拓展市一体化平台向乡、村两级延伸,为基层事项网上办理提供统一平台支撑,除不宜网办事项外,乡、村两级认领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可办。推进政务服务集成自助终端在基层政务服务场所、各类社会服务机构经营网点广泛布设。梳理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除必须由专业化终端承载的功能外,均接入政务服务集成自助终端,丰富自助服务内容。大力推广“河北省基层电子证明系统”,推行基层证明网上申请和开具,切实便利不便返乡的群众办事。(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
(七)推动税务惠企政策在线直达快享。通过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宣传降费缓费优惠政策。推动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升级,实现缓缴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部门间的顺畅传递,对自行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申报缴费界面自动弹窗实现点对点精准推送缓缴政策。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和“冀时办”上开通的“留抵退税服务专区”,积极征求纳税人在使用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并做好收集反馈工作。(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八)优化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事体验。推进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津贴补贴领取等特殊群体常办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进残疾人证相关事项在一体化平台“残疾人证管理系统”集成办理,实现残疾人办证“只跑一次”。各级政务服务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要按照有关要求,提供放大镜、大光标、屏幕阅读、智能导盲等关爱功能,采取授权代理、亲友代办、视频导办等方式,向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办事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优化完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服务
(一)畅通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和沟通渠道。畅通政民沟通渠道,各县(市、区)疫情防控部门与本辖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要建立工作机制,利用省、市一体化平台投诉建议栏目、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收集、处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指定专人解答处理疫情防控政策和健康码的咨询投诉,确保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牵头单位:市疫情防控办、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动疫情防控数据共享应用。各级疫情防控部门要及时全量上传核酸检测结果,准确填报风险排查、隔离管控、流调溯源、医疗救治等信息,为精准赋码、及时解码提供数据支撑,辅助风险人员分类管控,促进跨地区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推送的各类涉疫数据,按照“急用先行、分批推动,成熟一批、共享一批”的原则,推动河北健康码场所码、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涉疫数据共享应用。(牵头单位:市疫情防控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抗疫力”。依托省疫情防控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统计分析涉疫数据,依托各业务系统指挥调度防控工作,切实巩固疫情防控“数字防线”。探索基于交通购票、检查卡口、涉疫风险自报等数据,自动筛查核酸检测应检未检人员,推广使用河北健康码场所码、身份证与健康码绑定核验等手段,为风险人员排查、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流调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疫情防控办)
(四)落实河北健康码“一码通行”。河北健康码是服务全省的唯一疫情防控健康码,各县(市、区)要清理关停自行建设的“健康码”,确保凭河北健康码在全市“一码通行”,切实防止“码上加码”。严格落实便利老年人等群体出行和提供便捷服务的各项措施,不得将“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的唯一凭证,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可采取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出示纸质证明、使用河北健康码代领、卡口人员代查等措施确保正常通行。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场所要为老年人等群体设立“无健康码通道”,并做好服务引导和健康核验。(牵头单位:市疫情防控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提升防控区域内网上办事和信息服务保障能力
(一)做好居家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办事服务。各县(市、区)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保障居家群众生活物资供应,特别是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生活用品代购、上门办理、代收代缴、挂号取药等服务,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切实保障防控区域群众正常看病就医需求,特别是对孕产妇、危急重症患者等要第一时间全力救治,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要充分利用省、市一体化平台投诉建议栏目、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及时响应群众需求,采用授权代理、亲友代办等方式,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等区域内居家群众办理必要的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市疫情防控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产业链供应链保障。依托省、市一体化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线上渠道,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响应联动机制,各县(市、区)、市有关单位要及时响应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等区域内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物流和仓储运营等存在的实际需求。探索建设防控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保障信息系统,实现企业诉求高效收集、快速办理、及时反馈。(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和组织协调,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数字化抗疫”能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和服务保障各项任务措施,因时因势提升服务效能。
(二)保障平台运行。各级业务系统、信息管控系统建设管理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结合系统运行实际和当前工作态势,加强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分级做好系统运维工作,采取设立运维保障团队、高峰期重点运维保障、全时段运行监测、定期压力测试和渗透测试等手段,全面提升系统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单位依托省、市一体化平台,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配置,提升网上办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无接触办理,通过线上线下发布通知或温馨提示等形式,对外公布网办入口、实施路径、操作指南等,畅通网上办理渠道,减少办事群众线下聚集。
(四)强化数据安全。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关规定,最小化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按照 “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严防数据泄漏和发生安全风险。在涉疫信息共享和应用工作中,要严格落实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等环节安全责任,强化数据共享应用授权管理,严格控制涉疫数据共享应用范围,切实保障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