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14202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名称: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防汛救灾保险预赔付工作专班的通知
文号:政办白头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4日
效力状态:有效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防汛救灾保险预赔付工作专班的
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管委会,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汛救灾保险预赔付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防汛救灾保险预赔付工作专班有关事项的通知》,市政府确定成立邯郸市防汛救灾保险预赔付工作专班,并建立相关运行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牵头市领导:徐科华市政府副市长
组长:张会欣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监管分局
局长
副组长:郭洪波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邢海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白长俊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员:郝现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监管分局
副局长
苗彤市发展改革委三级调研员
索安彬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政委
岳海洋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书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调研员
韩保生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三级调研员
魏永庆市建设局三级调研员
许清良市交通运输局二级调研员
张永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高瑞芬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房国兴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张桐林市乡村振兴局四级调研员
刘天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四级调研员
杨卫兵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
市分公司总经理
梁暴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
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王聪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
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魏新民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
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颜景彤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
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孟庆涛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
支公司总经理
邯郸市防汛救灾保险预赔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监管分局,办公室主任由郝现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房国兴、刘天云、高瑞芬同志兼任。
二、工作专班运行机制
(一)工作目标
推动各保险公司结合当地受灾受损具体情况,快速开展保险理赔工作,确保达到省定任务进度目标。
(二)会议机制
1.专班会议。市领导主持会议,对保险预赔付工作作出安排部署,适时听取工作汇报,对重大事项进行督导调度。
2.专班办公室例会。邯郸市防汛救灾保险预赔付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专班日常工作,落实专班会议精神,细化各项工作措施,跟踪督导保险预赔付相关工作进展,推动解决基层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定期向专班和市领导汇报。
3.联络员例会。具体落实专班会议精神和专班办公室工作安排,及时向各成员单位汇报工作要求,协调各成员单位协同发力,解决保险预赔付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向专班办公室反映情况、汇报工作。
(三)专班办公室运行机制
专班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政策解读组、统计信息组和督导协调组四个专项工作小组,确保工作专班各项工作要求及时落实落地,基层困难和诉求及时得到反映和解决。
1.综合组。负责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对接专班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专班,传达专班及其办公室各项工作要求,接收各单位反馈的情况和问题。联系人:韩军英,0310-2063660。
2.政策解读组。根据各单位反馈的具体问题,解读相关保险理赔政策,保证政策理解精准、标准执行一致。联系人:郭勇,0310-2063253。
3.统计信息组。负责保险赔付数据汇总整理及工作信息编报。数据联系人:马悠悠,0310-2065017;信息联系人:王博,0310-2063236。
4.督导协调组。负责对专班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跟踪进度,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按时完成。联系人:王丽英,0310-2063608。
(四)督导机制
专班办公室适时会同成员单位,对重点县(市、区)保险预赔付工作进行督导。
请相关受灾县(市、区)迅速成立工作专班,上下协同开展受损与承保、人员伤亡与投保以及事故、灾害认定等信息摸底排查工作,确保全市防汛救灾保险预赔付工作按时完成任务目标。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市工作专班报告。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