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2024/04/16 3.2k 阅读 156 点赞

索引号:000014348/2024-02552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名称: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文号:无

主题分类:财政;税务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7日

效力状态: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字号:大 中 小】 ""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

  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现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境内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以下简称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此期间内离职的,应在离职前缴清全部税款。

  二、本公告所称境内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此期间行权的,可按本公告规定执行。纳税人在2023年1月1日后行权且尚未缴纳全部税款的,可按本公告规定执行,分期缴纳税款的期限自行权日起计算。

  四、证券监管部门同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按季度向税务部门共享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信息,财政、税务、证券监管部门共同做好政策落实工作。

  五、下列文件或条款同时废止: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二条第(一)项。

  (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股权激励分期纳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16号)。

  特此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4年4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