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
政策通知公告

零点行动|别任性!这些行为,触碰法律红线!

2026/08/17 5.7k 阅读 119 点赞

零点行动|别任性!这些行为,触碰法律红线!

  • 来源:督审信支队

不配合执法

诬告

阻拦取证

围观起哄

都要担责


公安民警依法履职

代表国家执法权威

配合民警执法

是每位公民的法定义务

但现实中

有人把不配合当“有个性”

把恶意投诉当“出气筒”

把阻拦取证当“帮朋友”

把围观起哄当“看热闹”

这些行为,早已触碰法律红线



不配合执法不是“小事”



面对民警依法盘查、查验,每个公民都有配合的义务。拒不配合、刻意回避,甚至推搡拉扯、言语挑衅,都属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1.jpg

典型行为:拒绝出示身份证件、辱骂民警、推拉撕扯、强行离开等。

【零点警示】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从重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对抗拒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虚假诬告投诉要担责



公民有权对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但必须基于客观事实。捏造事实、恶意诬告、反复缠访闹访是违法行为。

2.jpg

典型行为:反复拨打12389、12345等热线恶意投诉、编造受贿情节、缠访闹访、意图使民警受到错误追究等。

【零点警示】 合法监督受保护,诬告陷害必担责。公安机关坚决为依法履职、敢于担当的民辅警撑腰正名;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阻拦取证就是阻碍执法



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依法受法律保护。伸手遮挡、抢夺设备、毁损视频资料,看似“拦一下”,实则已经构成阻碍执行职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

3.jpg

典型行为:用手遮挡执法记录仪、抢夺摔毁设备、删除视频资料、威胁取证民警等。

【零点警示】 执法取证受法律保护,遮挡、抢夺、毁损均属违法。



围观起哄不是看热闹



遇到执法现场,围观请保持合理距离。围堵、起哄、煽动舆论干扰执法现场秩序,不是简单“吃瓜看热闹”。

4.jpg

典型行为:围堵执法现场、高喊“警察打人了”煽动情绪、拍摄剪辑断章取义、起哄闹事等。

【零点警示】 围观有边界,起哄有代价,理性不越线。聚众扰乱公务、起哄闹事,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袭警罪)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示


对执法有异议,事后依法维权;切莫现场冲动,以身试法。欢迎社会依法监督,但是挑战执法权威,法律绝不姑息。

维护执法权威,就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民警依法履职,就是守护万家灯火平安。下一步,邯郸市公安局持续推进“零点行动”,坚持打击整治与普法引导双向发力,对显性抗法、隐性干扰、恶意诋毁执法权威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全力营造全社会敬畏法律、尊重执法、配合警务的良好法治氛围。


转发提醒身边人,共同维护执法权威!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