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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闭会期间第14号建议的答复

2022/12/12 1.6w 阅读 53 点赞

索引号:000014348/2022-00395

发布机构: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名称: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闭会期间第14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无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2日

效力状态

对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闭会期间第14号建议的答复
【字号: ""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C

邯医保函2022159

邯郸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二次会议闭会期间14号建议的答复

赵海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邯郸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邯郸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邯医保规〔2020〕2号)规定,我市已建立运行居民门诊统筹制度。参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合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居民医保基金按50%比例支付,每人每年支付限额为75元,超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负担。连续参保的居民年度内未达到最高支付限额的剩余部分,逐年累计使用,中断参保缴费的累计限额清零。门诊统筹实行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政策制定之初,我局已将政策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宣传册等方式进行了解读。下一步,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结合邯郸市实际,我局将研究出台提高报销限额和报销比例、调整门诊费用支付方式、增加门诊慢特病病种等提高参保居民门诊待遇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居民门诊保障水平。同时,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电子屏播放、印发明白纸、制作小视频、组织集中宣传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对门诊统筹政策的知晓率,切实将医保惠民政策宣传贯彻落到实处。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21212

领导签发李彪

联系人及电话刘双双310666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