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17989
发布机构: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名称: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870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无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4日
效力状态:
第三次会议第870号提案的答复
周海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医保支持加快在我市推行实施预住院管理模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预住院”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试点先行,逐步推进开展“预住院”管理工作,于2023年2月14日、3月8日,分别印发了《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申报“预住院”费用医保支付试点的通知》(邯医保函〔2023〕15号)、《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预住院”费用医保支付试点工作的通知》(邯医保发〔2023〕16号),明确了“预住院”管理工作试点范围、病种申报要求、就医流程、医保费用结算、市县两级病种备案等基本规定。
为积极推进“预住院”管理工作的开展,我局于3月15日组织召开市本级“预住院”费用医保支付试点工作座谈会。会上解读了“预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有关政策,试点医疗机构汇报了本院“预住院”管理有关情况,并进行了座谈交流。
目前,邯郸市“预住院”试点医疗机构共49家,其中市本级管理17家,县级管理32家。“预住院”试点医疗机构正在进行梳理申报“预住院”管理病种,调整改造HIS系统,优化就医流程等工作。
下一步,根据“预住院”管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试点医疗机构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经办流程,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广“预住院”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