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相关文件要求,自3月9日起我局将5项行政审批事项:1、商品房预售许可;2、房产测绘成果审核;3、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4、建设项目配建保障房审查;5、建设项目配建保障房验收。划转市行政审批局,过渡期一个月,4月9日起以上审批事项全部在市行政审批局办理。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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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划转市行政审批局事项的公示
2019/08/07 1.5w 阅读 264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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