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局新春联欢会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喜迎新春,丰富广大职工文化生活;按照局党委的安排,我局拟定于春节前夕举行新春联欢会。根据国家和省两办要求,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群众的正常文艺活动,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1.选拔时间:2015年2月7日;
2.演出时间:2015年2月13日左右。
二、地点:
局四楼会议室
三、节目要求:
1、节目形式多样,可以为独唱、小合唱、歌伴舞、相声、小品、话剧等。
2、内容要积极健康向上、格调清新。
3、演员表演要大方、语言表达清晰、服装道具搭配合理,节目内容符合主题。
四、演出要求:
1、参会人员: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节目选拔:各单位必须准备一至两个节目,由局工会、局宣教处根据节目形式和质量,进行筛选,选拔一批优秀的节目参加“新春联欢会”的演出。
3、参演单位自备伴奏、道具等,局负责音响设备,舞台布置等。
局宣教处局工会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