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我市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的住房困难,进一步摸清主城区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的保障性住房实际需求,从即日起开始在我市主城区开展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工作。请主城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等将你单位符合申请保障性住房条件的人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一楼大厅1号窗口。
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申请保障性住房条件如下:
1、年满18周岁;
2、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
3、在主城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填报时间截止到2016年1月25日
咨询电话:3271271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