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06843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名称: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
文号:邯政字〔2022〕15号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8日
效力状态:有效
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邯郸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
运用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邯郸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邯郸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
运 用 规 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全面建设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关键五年。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邯郸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高效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促进知识产权量质提升,对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和政策措施,依据《河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邯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进行系统部署,是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引领性文件。规划主要从推进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深化知识产权协同合作等方面明确我市“十四五”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方向、目标和重点任务,将有力推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3件;著作权年登记量达到0.32万件;有效注册商标量达到10万件。“严保护、快保护、大保护、同保护”格局基本形成。知识产权转化效益显著提高。知识产权产业引领效果显著。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加速发展。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稳步增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累计达到49亿元。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达到60家。省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达到4家。知识产权服务达到新水平。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成效,全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覆盖广泛。知识产权服务业有序发展,服务机构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促进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
“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主要预期性指标
|
指标名称 |
2020年 基期值 |
2021年 目标值 |
2022年 目标值 |
2023年 目标值 |
2024年 目标值 |
2025年 目标值 |
责任单位 |
|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 拥有量(件) |
0.1 |
0.12 |
0.14 |
0.16 |
0.18 |
0.2 |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2.46 |
2.63 |
2.80 |
2.93 |
3.11 |
3.3 |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 总额(亿元) |
0.17 |
0.18 |
0.19 |
0.20 |
0.21 |
0.22 |
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 |
稳步增长 |
稳步增长 |
稳步增长 |
稳步增长 |
稳步增长 |
市委宣传部 |
|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 (累计)(亿元) |
19.61 |
25 |
31 |
37 |
43 |
49 |
市市场监管局 |
|
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家) |
0 |
1 |
2 |
2 |
3 |
4 |
市市场监管局 |
|
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事业单位(累计)(家) |
8 |
28 |
43 |
50 |
55 |
60 |
市市场监管局 |
|
有效注册商标量(万件) |
6.21 |
6.96 |
7.71 |
8.46 |
9.21 |
10 |
市市场监管局 |
|
著作权年登记量(万件) |
0.17 |
0.20 |
0.23 |
0.26 |
0.29 |
0.32 |
市委宣传部 |
|
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 服判息诉率(%) |
— |
85 |
85 |
85 |
85 |
85 |
市法院 |
二、推进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
(一)促进高价值专利产出。完善高价值专利创造政策支持体系,引导创新资源向高价值专利创造倾斜。加强重点项目科技成果的高价值专利布局和质量管理。优化专利资助奖励等激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推动有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合作,联合组建特色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扶持具有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开展中国专利奖和省专利奖推荐培育工作。到2025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0.2件。(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激励高质量版权创造。鼓励精品版权的创造和运用。巩固软件正版化成果,严厉打击侵犯著作权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版权宣传工作。做好原创作品版权登记确权和管理工作,提升作品登记的数量和质量。落实标准必要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高质量新领域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强标准必要专利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著作权登记。持续推进“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省级版权示范单位”创建,发挥版权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著作权年登记量达到0.32万件。(市委宣传部)
(三)培育高价值商标品牌。引导和支持企业强化品牌运作,推进驰名商标保护,落实相关奖励政策。鼓励围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积极申请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开展地理商标提升行动,推动我市地理标志商标数量稳步增长。支持开展商标海外布局,加强本地商标品牌的对外推广。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到2025年,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数量达到10万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一)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发挥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优势,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开展维权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加强维权援助资源整合,实现维权援助服务全市一体化。加强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净化消费市场。加大线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打击力度,强化线上线下协同治理。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保护和发展机制。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强化信用监管和行业自律,规范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行为。推动市场主体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覆盖率达到80%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商务局、邯郸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建立健全与审判机制、检察机制相适应的案件管辖制度和协调机制,加强检察监督机制建设。强化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加强司法保护、行政执法、调解、仲裁、公证存证等环节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形成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加大刑事打击力度,规范刑罚适用。推动建立跨行政区域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机制,有效打破地方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工作人员培养和选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邯郸仲裁委、市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推动完善知识产权纠纷投诉受理处理、诉讼调解对接、调解仲裁对接、行政执法与调解仲裁对接等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落实国防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处理机制。推进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积极开展工作试点。贯彻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和程序,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惩戒。落实知识产权信用修复制度。用好全国知识产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邯郸仲裁委、市贸促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一)构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体系。着力构建以市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为核心,以设立在重点产业园区、特色试验示范区、产业聚集区的3个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分中心为基地,以设立在国家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分站点为延伸的“一核心三基地多平台”专利技术转化促进体系。打造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聚集区,构建知识产权服务全链条。支持市场主体创新运营模式,盘活知识产权资源,提高知识产权运营效益。加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状况统计调查。(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赋予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推动建立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转化收益分配机制。落实国有企业知识产权转化奖励和报酬制度,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决策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丰富金融产品供给,加大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力度。落实专利保险、专利权质押贷款等相关支持政策,激发企业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积极性。鼓励各类服务机构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有序开展与企业对接活动,提供担保、保险、评估等专业服务。到2025年,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累计达49亿元。(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邯郸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效能。围绕全市重点发展产业,组织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开展专利信息分析与布局。积极促进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和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转化应用。推动全市特色产业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构筑产业专利池,培育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参与实施版权创新发展工程,打造版权产业集群。推动优秀植物新品种科技成果转化。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地理标志产业融合发展。开展绿色知识产权统计监测试点,支撑产业绿色转型。(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军民融合办、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
(一)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图书情报机构等单位将自有的专业文献、专业数据库等接入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与行业、产业信息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可及性和普惠性。推动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有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引导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运营服务向专业化和高水平发展。鼓励创办本土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导优质服务机构来邯设立分支机构,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服务。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创新,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保险等增值服务,提升多领域服务能力。鼓励我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与京津冀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的合作,为创新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业违法违规线索核查力度,重点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恶意商标代理、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到2025年,全市省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达到4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局、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邯郸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知识产权相关专业和院系,开发精品课程。推进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和普及教育。做好知识产权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工作,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流动配置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分类培训体系,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强化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为全市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普及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构建知识产权发展新格局
(一)深化知识产权协同发展。积极引进外埠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我市知识产权创新建设,延伸知识产权服务链条,加强与先进地市的交流合作,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新、服务能力。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构建区域产业发展链条,提升区域产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建立以优势企业为龙头、技术关联企业为主体、符合产业链布局的专利联盟,共享专利成果,加强技术合作,防御知识产权风险。(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海外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增强知识产权进出口服务能力,提升知识产权进出口水平。培育国际化知识产权人才,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知识产权人才和专家支撑。帮助市内知识产权和创新用户更快掌握行业动态和新技术信息,有效促进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鼓励学习借鉴国外知识产权机构先进经验,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市商务局、市外事办、市工商联、市贸促会、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维权援助。贯彻知识产权相关的贸易调查应对与风险防控指南,有效引导企业构建与海外经营战略相适应的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防控机制,进一步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必要帮助和指导。组织涉外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培训,进一步增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竞争力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保险业务。积极发挥贸易投资促进机构作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海外服务保障工作。(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邯郸银保监分局、市外事办、市贸促会、市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司法机关等各方力量,进一步完善全市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年度推进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定期研究落实知识产权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事项,实现专利、商标、版权等各项知识产权工作协调共进。加强重点任务督导,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地见效。相关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要积极参与规划实施,主动作为,发挥作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政策体系。制定《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相关政策,推动知识产权与科技、产业、金融等政策融合,形成跨部门合作长效机制。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优化知识产权发展法治环境。落实国家、省专利奖奖励政策,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高价值专利支持政策。(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支持力度。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知识产权工作予以合理保障,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长足发展。完善多渠道投入机制,推进规划重大工程项目落地,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和资源支持。鼓励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和产业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创新投入模式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监测考核。完善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推动形成协调联动的知识产权大管理、大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针对规划实施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主动作为、创新思路,研究务实管用、科学精准的具体举措,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健全以知识产权保护为重要内容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任务落实,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