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05422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名称: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剑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号:邯政任〔2022〕17号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6日
效力状态:
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剑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市政府决定:
李剑青同志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武立新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县级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徐彦彬同志任市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鑫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试用期一年);
王维维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胜革同志任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新磊同志任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精神病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何晓波、李怀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
李富民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