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06062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名称: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邯郸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政办白头〔2023〕—16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9日
效力状态:有效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邯郸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
强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管委会,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21〕113号)提出的“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任务,加快推进我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邯郸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樊成华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学军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赵洪山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牛平昌 市政府秘书长
于秋波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商新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殷社林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剑青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尹丽龙市财政局局长
李涌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麻增礼 市商务局局长
马聚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淑英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邢海平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齐海新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合章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光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李金忠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张玉珠 市交投集团董事长
董志毅 武安市政府市长
焦雅吉 鸡泽县政府县长
宋涛 邱县政府县长
李冬晨 曲周县政府代县长
王峰 馆陶县政府县长
王元峰 涉县政府县长
张建涛 广平县政府县长
刘丙胜成安县政府县长
张平 魏县政府代县长
闫欣欣 磁县政府县长
刘志强临漳县政府县长
刘锐光大名县政府县长
刘丹 丛台区政府区长
李阳 复兴区政府区长
刘俊波 邯山区政府区长
郭涛 峰峰矿区政府区长
陈涛 永年区政府区长
赵鹏飞 肥乡区政府区长
张敬超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杨万春 冀南新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殷社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财政局副局长楚福元、市交通运输局三级调研员王洪波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组成。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统筹协调推进我市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各级各部门抓好工作推进落实,研究解决重大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查摆问题、研究对策建议,形成上报信息等;每季度向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报送补链强链工作考核指标完成进展信息;每年度向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报送补链强链建设推进专报信息;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项具体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起草我市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协调机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推进工作奖惩措施、综合货运枢纽体系建设工作动态跟踪评价机制等实施办法;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综合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编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实施方案,制定实施目标,细化工作内容;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我市综合货运枢纽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完善多式联运规则与标准、建立健全一体化运营机制;与有关部门共同协调铁路、公路、民航与邮政等部门,引导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实现多种运输方式深度融合发展;和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利用中央车购税资金现有考核数据支撑系统,按职责对综合货运枢纽体系建设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线上动态跟踪、穿透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按要求汇总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数据信息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
2.市财政局:负责衔接省级财政,及时了解资金规模和支持额度;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申报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按照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1〕50号)和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冀财建〔2023〕20号)及财政管理等有关规定,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完善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结合项目进度、县(市、区)申请、部门审核意见等实际情况,做好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资金拨付工作。
3.市发展改革委:协调、管理、推动口岸建设和物流业发展,推动重大物流园区和物流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我市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与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的协同衔接;研究物流通道布局,协调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区域性物流节点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物流业提档升级,创新物流发展业态模式;协调推动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营。
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项目用地规划保障等相关工作。
5.市商务局:推动商贸流通型物流设施建设,培育商贸物流龙头企业;推动商贸物流标准化建设,引导商贸物流企业智能化、协同化、标准化、绿色化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多式联运发展。
6.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货运装备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配合推广专业化多式联运设备,鼓励货运企业配备新能源货车等设施。
7.市邮政管理局:推进邮政业和快递业相关工作。
8.市行政审批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市交投集团等单位根据职能配合做好相关支持保障工作。
9.各县(市、区)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管委会:承担属地内项目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协调推动辖区内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共同加大辖区内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三、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工作协调机制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专人负责沟通联络,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建立工作进度台账,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及时收集信息并报送反馈。
(二)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上级领导、行业专家等参会。传达学习上级精神,总结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上级领导、行业专家等参会。汇总项目进展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查摆问题或困难,研究对策建议,督导工作落实。
四、相关要求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站位大局,按照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意识,齐抓共管、主动作为、加强协作,全力推动我市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显著提升我市综合交通枢纽地位,为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