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5-11290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名称: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邯政办字〔2025〕20号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7日
效力状态:有效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市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
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管委会,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全市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彩钢板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建筑(以下简称违规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一)所有单位、场所内的违规彩钢板建筑。
(二)违反应急管理部《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XF703-2007)相关规定,在违规彩钢板建筑设置人员住宿的情形。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摸底排查,解决“谁发现”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摸排,并对发现的彩钢板建筑依法认定。
1.开展摸底排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要对本辖区、行业领域、系统范围内使用彩钢板的单位、场所开展针对性摸排,重点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新建改建工地、农村、城乡接合部、工业园区彩钢板使用动态,掌握彩钢板建筑底数和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要督促各单位、场所对照整治要求,立即自查自纠,如实上报彩钢板使用情况;要落实拆改现场安全措施,拆改电力防护区内违规彩钢板建筑时不宜使用大型机械,必须使用时需有电力专业人员到场安全监护,人员、机械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各行业管理部门依职责对行业领域内单位、场所进行指导,所有对口单位、部门对系统内单位、场所进行摸排)
2.严格组织认定。各级要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行业管理部门集中会商,对排查出的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依法认定,区分不同违法违规行为,填报《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登记表》(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依职责指导)
(二)加大查处力度,解决“谁拆改”的问题。各级要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对认定的违规彩钢板建筑依规依法处置。
1.对未办理用地和规划许可手续的违规彩钢板建筑,由所在地政府(管委会)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执法、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按职责依法责令停止建设,依规依法处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
2.对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的违规彩钢板建筑,由所在地政府(管委会)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相关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
3.对未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公众聚集场所违规彩钢板建筑,由所在地政府(管委会)组织消防救援机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
4.对不属于上述3类情形的违规彩钢板建筑,所在地政府(管委会)要组织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落实政策、经费等保障措施,督促彩钢板建筑的产权、管理、使用单位明确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限期将违规彩钢板建筑拆除或将彩钢板夹芯材料更换为不燃材料。(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
5.对无管理单位或产权不明晰以及未明确主管行业的违规彩钢板建筑,按照“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由所在地政府(管委会)明确负责拆改的部门;不能明确的,组织属地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规依法拆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
6.对在违规彩钢板建筑设置人员住宿的情形,由所在地政府(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开展综合治理,对建筑内违规住宿人员做好劝导解释,讲明利害关系、讲清火灾风险,做好群众工作和舆论宣传引导,依法督促住宿人员限期搬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
(三)坚持标本兼治,解决“谁管理”的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从生产、流通到使用的彩钢板全流程溯源机制,建立详细的生产、销售、使用台账。要利用国土卫星地图等信息化技术手段,结合现场动态巡查,对辖区内的彩钢板建筑定期摸排,及时发现和掌握违规彩钢板建筑的分布、数量、用途等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防止问题积累和扩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坚持高标准执法,切实消除违规彩钢板建筑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属地主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地违规彩钢板建筑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及时召开会议,强化工作部署。要将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与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同步推进,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细化整治任务及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高标准排查整治,坚决排除干扰,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对排查出火灾隐患突出的单位、场所,视情由市、县两级政府分级挂牌督办,形成严格整治的高压态势。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消防宣传。各县(市、区)要利用媒体平台对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综合治理情形、火灾风险、消防安全注意事项等开展政策解读,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对发生亡人或产生社会影响的彩钢板建筑火灾事故,要组织行业管理部门、乡镇(街道)以及同行业、同类型单位召开现场警示会,剖析致灾原因和事故教训。鼓励群众通过12345热线举报隐患线索,通过媒体曝光突出隐患和典型案例,强化警示宣传效果。
(四)巩固治理成效。各县(市、区)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提升综合治理质效。要总结提炼综合治理经验做法,研究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规范新增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各县(市、区)每月23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shixiaoanban@126.com);市有关部门每两月末报送指导督促落实情况。联系人:周新海、黄子鹏,联系电话:0310—57026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