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6-11245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名称: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邯郸市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
文号:邯政复〔2026〕1号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8日
效力状态:有效
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邯郸市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污水设施
(含再生水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
批 复
市城管执法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复〈邯郸市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污水设施(含再生水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请示》(城管执法呈〔2025〕2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邯郸市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污水设施(含再生水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内容满足国家有关规范及设计要求,符合我市实际。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区政府(管委会)要紧密协作,统筹推进污水设施体系建设,确保《规划》内容和目标有效实施,全面提升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推动城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请你局会同有关单位依据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强化规划管理,执行中若需调整或修改,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