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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邯郸市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污水设施 (含再生水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2026/01/07 1.3w 阅读 263 点赞

索引号:000014348/2026-11245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名称: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邯郸市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

文号:邯政复〔2026〕1号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8日

效力状态:有效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邯郸市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污水设施 (含再生水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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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邯郸市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污水设施

(含再生水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

批    复

市城管执法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复〈邯郸市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污水设施(含再生水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请示》(城管执法呈〔2025〕2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邯郸市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污水设施(含再生水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内容满足国家有关规范及设计要求,符合我市实际。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区政府(管委会)要紧密协作,统筹推进污水设施体系建设,确保《规划》内容和目标有效实施,全面提升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推动城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请你局会同有关单位依据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强化规划管理,执行中若需调整或修改,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府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