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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邯郸市气象局关于报废资产处置的公示

2022/06/15 1.0w 阅读 191 点赞

索引号:000014348/2022-05032

发布机构:邯郸市气象局

名称:邯郸市气象局关于报废资产处置的公示

文号:无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6日

效力状态:

邯郸市气象局关于报废资产处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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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气象局关于报废资产处置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气象部门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和《邯郸市气象局关于同意邯郸市气象局办公室固定资产报废的批复》(邯气函〔2022〕23号)文件精神,拟对我单位报废的84件固定资产,资产原金额为427505.8元,进行处理,欢迎具备环保回收再生资质的公司参与采购报价。

1、报废资产处理单位:邯郸市气象局

2、报废资产设备清单见附件。

3、公示时间:2022年6月16日-2022年6月21日

4、采购公司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合法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范围;

5、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谈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6、有意参与采购的企业,请于2022年6月22日上午9:30至11:00,在河北省邯郸市和平路347号邯郸市气象局301房间报名并交废旧物资回收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携带公章,现场查看报废物资进行报价,以报价最高者为中标采购单位。

7、竞价完成后,成交商须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并于7个工作日内将处置资产清运并出具回收证明。逾期未清运,我局将另行处理。成交商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对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成交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商自行负担。

8、联系人:朱晨电话:0310--813380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