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公示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2023/08/21 1.3w 阅读 307 点赞 查看原文 索引号:000014348/2023-14312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名称: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 文号:无 主题分类:财政;税务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2日 效力状态: 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字号:大 中 小】 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3号 现就延续实施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沪港通)、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深港通)以及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以下简称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 2023年8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政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