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调整邯郸市职工门诊统筹支付
限额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切实减轻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拟将我市参保职工门诊统筹待遇标准调整如下: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不变,仍为100元,支付比例调整为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在职职工2500元,退休人员4000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12月5日前,向我局反馈意见建议。
邮箱:hddybzc@126.com; 联系电话:0310-8010332。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