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04041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名称:邯郸市贯彻落实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文号:无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2日
效力状态:
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河北省统计局第1督察组于2023年8月27日—9月7日对邯郸市开展了统计督察,2024年2月1日向我市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决扛起统计督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扎实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统计督察整改责任
(一)强化高位推动。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专班,第一时间召开全市落实省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把统计督察整改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确保统计督察整改在全市迅速全面铺开、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针对省统计督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邯郸市贯彻落实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25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形成上下贯通、部门联动、一体推进的整改工作机制,狠抓整改落实。
(三)强化督导问效。将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建立市领导调度推进、市统计局督促指导、纪检监察部门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推动所有问题清仓见底、整改到位,坚决防止敷衍整改、拒不整改,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检验。
二、聚焦反馈问题,动真碰硬推动整改落实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要求方面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统计法律法规,全市上下进一步树牢政治意识,严守政治规矩,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防治统计造假思想高度统一。
2.持续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工作,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全面强化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意识。
3.严格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对本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调动,在提交本级党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前必须征得市统计局党组同意。
(二)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方面
1.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国家统计政令的文件和做法,按照“谁发布谁纠正”的原则,及时修正或废止。严格文件审核环节,坚决杜绝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责任单位。
2.全面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制度,推动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中构建起从上到下、层层负责的领导责任体系。
3.全面强化统计基层基础,2023年市、县两级足额落实普查工作经费。省统计督察以来,市统计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培训90余次,累计培训6000余人,实现县(市、区)培训指导全覆盖。市、县两级统计部门新增统计工作人员53人。及时回应基层提出的问题,切实提高全市统计系统人员的统计能力和综合素质。扎实开展“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
(三)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方面
1.严格落实防治统计造假“1+N
2.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3.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监督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全面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着力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不足等问题,全面提升统计执法工作能力。
(四)统计数据质量方面
1.坚持“双随机”执法检查和重点执法检查相结合,持续推进“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企业和责任人依法追责问责。
2.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监管,严格把控数据上报、审核评估等关键环节,切实做到“绝不造假、应统尽统”。全面做好承接“利用新技术促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试点”工作,为全面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奠定基础。
3.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持续开展“统计普法全覆盖”和“统计诚信承诺”活动,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观念,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持续跟踪问效,促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政治责任,坚决落实“绝不造假、应统尽统”和“依法、精准、全面、及时”的工作要求,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贯穿推动高质量发展始终。
(二)巩固整改成效。严格对照上级要求,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持续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长期坚持的任务,持续跟进,动态监测。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以督察整改促进工作水平提升。
(三)推进依法治统。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完善全覆盖、可追溯、严问责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树牢“红线”和“底线”意识,健全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构建起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好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统计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邯郸市统计局,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展览路69号,邮政编码:056002,联系电话:0310-3111315,电子邮箱zllwts316@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