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平台促销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和守法经营者的共同权益,邯郸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发布以下合规提示:
一、必守“4项核心合规义务”
1.资质公示义务:需在网店首页、商品详情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涉及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许可经营类目的,必须同步公示对应经营许可证,严禁“无证经营”或“资质信息隐瞒”。
2.价格合规义务:促销价格需真实可追溯,不得虚构“原价”“历史最低价”,严禁“先涨价后打折”“满减规则模糊”“低价引流高价结算”等价格欺诈行为,所有优惠规则需清晰标注适用范围与期限。
3.售后保障义务:严格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特殊商品需提前明确标注不适用情形),主动履行“三包”责任(修理、更换、退货),售后咨询电话、在线客服需保持畅通,确保消费者诉求24小时内响应。
4.信息安全义务:收集消费者姓名、电话、地址等个人信息时,需明确告知用途并获得同意,不得超范围收集;严禁泄露、出售消费者敏感信息,不得强制要求消费者授权无关权限(如位置、通讯录)。
二、必避“6类高频风险禁区”
1.禁售商品风险:严禁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军警用品、特供专供商品等国家禁限售品类,不得销售过期、变质、三无产品或伪造产地、冒用他人商标的商品。
2.虚假宣传风险:商品描述需与实物一致,不得使用“最优惠”“第一”“顶级”等绝对化用语;不得夸大产品功效(如普通食品宣称“治病”“抗癌”、普通化妆品宣称“美白淡斑”),直播营销时需主动标注“广告”字样。
3.订单履约风险:不得超售、虚假发货,需在促销页面明确标注发货时限;因库存不足无法履约时,需第一时间告知消费者并主动办理退款,不得拖延或拒绝承担违约责任。
4.票据开具风险:消费者要求开具发票时,需按实际交易金额、商品名称及时开具,不得拒绝开票、开具虚假发票或要求消费者额外支付开票费用。
5.评价管理风险:严禁“刷单炒信”“刷好评删差评”,不得诱导消费者给出虚假评价,不得对真实差评进行恶意回复或报复性处理。
6.广告合规风险:促销广告内容需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承诺(如“无效退款却不兑现”);涉及赠品、优惠券的,需明确标注使用条件与限制,不得设置“隐形门槛”。
三、违规后果与维权途径
1.违规后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省局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监测、线下实地检查等方式排查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将依法核查,对拒不整改或违规情节严重的,将采取行政约谈、立案查处等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维权途径:消费者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维权,市场监管部门将全程跟踪处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请各网络经营主体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履行合规义务。市场监管部门将全程强化监测监管,确保“双十一”促销活动公平、诚信、有序。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