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立法者,为民立心;善执法者,为国立信。为进一步明晰权责事项、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发挥并压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临漳县司法局组织开设“一把手谈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栏目,聚焦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流程规范、监督管控等方面,剖析短板弱项、明确提升路径,凝聚依法行政共识、增强规范执法业务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临漳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东风
医疗保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医保执法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定点医药机构的运行效率和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执法不仅是监管,更是保障、是服务、是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县医保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保民生、优服务、促发展”为核心目标,创新监管模式、优化经办流程、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服务保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医保法治保障。
一、提升站位,深刻把握医保领域执法环境的特殊性
(一)执法关乎民生福祉,公平是底线。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医保执法直接关系到基金安全和群众就医权益,必须坚持严字当头,对欺诈骗保、套取基金等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零容忍”,筑牢不可逾越的基金安全红线。
(二)执法影响行业生态,效率是关键。对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服务的监管方式,直接影响医药服务的供给效率和群众就医体验,粗暴执法、重复检查、标准不一不仅会增加机构运行成本,更会抑制行业活力;优化执法,就是要为守法机构“松绑减负”,让他们能心无旁骛提供优质医药服务。
(三)执法面对新业态,包容是智慧。随着“互联网+医保服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保电子凭证等新业态快速发展,传统监管模式面临挑战,执法需要包容审慎,既要坚守安全底线,又要给创新留足空间,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
二、精准发力,聚焦医保领域优化执法的关键切入点
(一)推进“综合监管”,破解多头重复检查。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常面临医保、卫健、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轮番检查的问题。整合检查事项和清单,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大幅减少对医药机构正常诊疗活动的干扰。
(二)实施“分类分级+信用监管”,提升执法效能。根据定点医药机构类型、等级、以往执业情况、风险高低等因素,实施差异化化监管。对信用好、风险低的机构,合理降低抽查频次;对问题多、风险高的机构,加大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医保行业信用体系,将执法结果、行政处罚、投诉举报等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并与医保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让信用成为机构的“无形资产”,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正向导向。
(三)推行“智慧医保”,实现高效能、非接触式监管。大力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升级监管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推广使用医保基金智能监控系统、药品耗材溯源系统等,实时感知风险,变“人盯”为“数管”。
(四)落实“执法+服务”,助力行业规范发展。执法不应止于罚单,更应致力于预防和解决问题。一是事前普法宣传。针对常见违法违规问题(如欺诈骗保、医保基金使用规范、异地就医管理等),定期组织培训、发布指引、以案释法,帮助机构和人员知法守法。二是事中合规指导。对新设立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单位,预先指导,帮助其防范法律风险。三是事后跟踪帮扶。对受到处罚的机构,指导其落实整改,避免同类问题再犯,实现“处罚一家,规范一片”的效果。
三、强化保障,夯实医保领域规范执法的基石
(一)加强专业执法队伍建设。医保执法专业性强,要加强对执法人员在医学、法律、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复合型培训,培养“专家型”监管人才。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确保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二)统一执法标准和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特别是对“从轻”“减轻”“不予处罚”等情形作出明确规定,压缩随意执法空间,确保全县范围内“同案同罚”,提升执法公信力。
(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公开重点领域执法结果、典型案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的执法不规范问题认真核查、及时回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和群众代表参与监督执法过程。通过更有温度的执法、更有效率的监管、更具智慧的赋能,最终营造一个让人民群众感到安全放心、让医药产业充满创新信心的一流营商环境。
下一步,临漳县医保局将持续聚焦企业需求,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提升医保服务保障水平,为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